2008-10-14

原来我

我的志愿是科学家。

我依然记得小学时期的我是那么想的。

那时有个数学比赛,因为正选不能上阵,身为候补的我就有了个从天而降的机会。我不可能会忘记当时兴奋的心情。虽然数学一直都是我的强项,但是那次什么也没得到。

中学了,我并不是最了不起的那个,参加数学比赛就只有参加的份。我不记得第一次接触物理的感觉是怎么样了,可能根本什么感觉都没有。

还记得,直到申请大学截止日期的前一天,我还拿不下主意,应该读物理,还是工程呢?我的物理成绩并不怎么样,数学反而更佳,只是我觉得物理应该比数学更有趣。最终,我选择了物理,锈剑兄当然功不可没。

上了大学后,我以为自己是个对科学抱着热忱的家伙。我喜欢阅读关于科学的新资讯,对着科学家的研究不尽赞叹。我梦想能成为一个将自己的研究结果来改变世界的人。

那么什么事情让我这么废话连篇呢?因为我遇到了她。

她本科第一年就开始研究了,原因是她知道自己想做研究。虽然她说得那么随便,但我一听就愣了。我呢?我对自己的研究只会抱怨,根本没干什么东西。

平常漫画我看得多,但听着她说起著名科学家的故事,我可是第一次明白什么叫“说话时眼睛会发亮”。我呢?我根本说不出。

看着她多么认真和刻苦地读书。我呢?我在写你看着的。

人家看的是科学和自然。我呢?只有海贼王和火影忍者。

她选择了美国的麻省理工的原因是她觉得她需要上课程,好好训练自己,为自己的科学事业打好基础,我呢?我只想到先读硕士,看看自己能走到那一步。

她修读电子与电气工程。

我呢?原来我并不怎么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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